对“偷水”不仅要严管重罚还应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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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的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市区魏武大道上的汉庭连锁酒店不仅存在偷接自来水的问题,而且还把偷接的自来水往外出售,近年来共偷盗自来水超过2.8万吨。而且,市自来水公司调查发现,市区共有酒店、浴场等数百家单位涉嫌偷盗自来水。

对于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来说,消息中无论是“偷水”行为、数量,还是“嫌疑人”规模,都令人触目惊心。

众所周知,自来水不是免费的公共品,而是有偿使用的宝贵公共资源。使用水电等有限资源时,按用量付费既是对自己的约束,也是对他人的公平。而偷盗自来水,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加剧了亳州水资源缺乏的严重程度,更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要依法对“偷水”行为严管重罚。同时,还要对“偷水”现象进行举一反三。

首先,在打击“偷水”行为上,要举一反三。对这次汉庭连锁酒店“偷水”事件中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线索等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在技术与政策上不断创新防盗招数,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始终保持对“偷水”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其次,从保护公共资源的角度上,要举一反三。 有能力“偷水”者,就有可能掌握“偷电”“偷气”的手段;其有“偷水”的企图,就有“偷电”“偷气”的动机。所以,加大对水资源以外公共资源偷盗行为的线索摸排和打击力度,是必要之举。

对偷盗水、电、气等公共资源的行为,建议水、电、气等管理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黑名单制度,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只要有任何一种偷盗公共资源的行为,不仅要将其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直接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追究其责任、追回损失,其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也要将其作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公共资源,不是唐僧肉。 (黑菜饼)

(责任编辑:bzbs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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