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咨询:前几天其给一个朋友微信转账时,因为微信头像相似,一时大意,错误地将1800元钱转给自己另一个微信好友。因为和对方不是很熟,经几次联系,对方未还款还将自己拉黑了,怎么办?
杨影影 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此案例中,收款方获得该1800元于法无据,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李先生如在协商无望的情形下,可诉至法院。同时,提醒大家,网上支付日益盛行,交易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对方的详细信息,同时在发生失误时及时保存有关证据,在协商无望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记者 刘心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