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这位村干部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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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蒙城县小辛集乡党委批准,小辛集乡纪委对小辛集乡关帝村原文书、组织委员侯长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侯长志任小辛集乡关帝村文书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2009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低保金、救济款等特定款项。

侯长志身为党的基层干部,未能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突破纪律底线,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小辛集乡党委研究并报中共蒙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侯长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蒙城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侯长志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来源:漆园廉韵)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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