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免一批人员,包括一名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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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向副市长李胜辉(左)颁发任命书。 陈显锋 摄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4月27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胜辉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二、决定免去:

李锋的市科技局局长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4月27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庄灵春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沙启峰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鲁清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宝华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齐广霞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18年4月27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段红斌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高毅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保东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强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龙伟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鲁淼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海虹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袁玉萍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致远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彩侠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信晶晶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颜永亮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沈林亮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琛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胥艳彬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建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建亮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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