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市整治,这些企业、这些人员上了“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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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市食药监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三期亳州市药品生产企业关键人员和销售人员行为公示,对在药品药材综合整治中检查发现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三家企业及其关键人员进行公示。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亳州市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及销售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公示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针对的对象分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7类关键岗位人员和销售人员。《办法》规定,对在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企业存在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或收回GMP证书的、因产品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被依法处理的、在人员备案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工作经历等6类情况,将列入公示范围在网站上予以失信惩戒,并将失信惩戒人员所在单位1年内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张健 记者杨文刚)


(责任编辑: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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