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市连续两届获评“安徽省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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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省文明委发布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表彰通报,我市被授予“第四届安徽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我市连续两届获安徽省文明城市称号。此外,我市还被授予“第三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近年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bzbsz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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