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很多群众比较关心停车位问题,小区停车位能出售给业主吗?
答: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小区业主反映这个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局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实地到小区调研,全面排查小区停车位尤其是地下车库销售情况,协调市人防办等单位联合调查等。
小区停车位分为两种,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能出售出租或擅自赠予,只能收取车辆服务费。
地下停车位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可以进行出售或出租:
1.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合法性建筑;2.具有独立使用空间;3.非人防设施;4.车库建设费用未纳入销售价格备案成本。
人防设施在保证人防需要的情况下,可以以出租的形式出租给业主,但租期不得超过三年。
关于停车位办证问题,经向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暂未进行登记,具体情况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