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一批药市整治查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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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讯 3月28日召开药品药材整治会后,我市积极行动,加大对辖区内生产销售药品药材的巡查和抽检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亳州市益生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立德店违反《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案,立案时间2018年3月28日,处罚决定书时间2018年4月10日,罚款5000元。

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劣药杜仲25公斤,案值900元,立案时间2018年3月30日,处罚决定时间2018年4月11日,罚没款2700元。

2018年4月3日,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当事人葛兴龙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当日立案进行调查。现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2月8日购买头孢氨苄胶囊100盒,单价3.8元/盒,售价5元/盒。至案发时,上述药品已全部售完,当事人提供不出上述药品的合法购进票据,其药品货值金额共计500元,违法所得共计500元。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500元;二、罚款2500元。

谯城区中药材交易中心4栋13号的亳州市邵华药行被举报无证销售药品破壁灵芝孢子粉,案件案值1705元,罚款5115元。

另外,还有一批案件已经立案,正在办理之中。 (张健 记者 杨文刚)

(责任编辑:bzbs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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