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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到亳来“打假”
“有市民买到假冒的电瓶车,向厂方投诉,厂方和我们取得了联系,希望我们配合处理。”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接到厂方打假办工作人员举报后,执法人员在厂方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凤凰电动车销售点、仓库进行了检查。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店内摆放着型号各异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60余辆,仔细检查后发现,有10辆电动三轮车的商标与正宗“凤凰”商标十分相似。厂方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商标涉嫌假冒,从外观上看做工粗糙,凤凰造型的线条不够清晰;从细节上看,其商标的色彩也有差异。
“正宗的凤凰电动车的商标上还对不同车型进行了标注,假冒的就没有标注,如不仔细查看,很难辨别真假。”厂方工作人员介绍。
名牌产品“自己造”
执法人员随后查验了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和进销货单据,该批的假冒产品均作为凤凰电动车销售。据电动车经销商负责人讲述,2016年9月至今,他以150元/套的价格从山东省金乡某电动车厂购买了100套“凤凰”全套贴标,全套贴标包含“凤凰”商标铝牌、标志、车身贴花。
随后他从河南省商丘市某电动车厂购进无商标标志的裸电动三轮车100辆,自行粘贴,现剩余10辆被执法人员查获。
经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鉴定,这10辆电动三轮车,车身上标有的凤凰商标、标识及文字都为假冒产品,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随即对涉案电动车全部依法予以暂扣。
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据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李晓东介绍,由于该案案值较大,目前已将此案件线索移交给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消费者在购买电瓶车等产品时,不要仅看店铺名,一定要看经销商的营业执照,谨防假冒伪劣。”李晓东介绍,一些傍名牌的假冒产品越做越逼真,普通市民在购物时很难分辨真假。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有关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了电动车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认真查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其次要购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产品,不在范围内的请勿购买,特别是电动四轮车如不在公告范围内的不能登记上牌,也就不可以上路行驶。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索要购车票据,并要保存好票据。消费者如发现电动车经营者有违规销售等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投诉举报。 (李智民 记者 李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