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晚报-中国亳州网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组通字〔2018〕52)和谯城区《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谯组〔2018〕171号),谯城区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最高幅度达60%,调整后标准自2019年1月1日执行。累计在村、社区任职满1年的,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750元,社区干部发放一次生活补助1125元;累计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的,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500元,社区干部发放一次生活补助2250元。目前,谯城区共有7642名离任村(社区)干部享受该优惠政策。(海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