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为公共利益撑起一片艳阳天——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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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为公共利益撑起一片艳阳天

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综述

“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69件,立案255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出公告233件,向省检察院报批公益诉讼案件27件,9件公益诉讼案件已起诉到法院……” 这组数字,见证了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担当和智慧。

2018年,市检察院贯彻监督新理念,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持诉前和起诉并重、监督和支持并举的原则,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公共利益撑起了一片艳阳天。

倾力守护亳州蓝天碧水净土

去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对三名涉案当事人因滥伐杨树89棵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要求涉案当事人在原址补种了700余棵无絮杨树,实现了保护公益的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价值取向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两级院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明确了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工作目标。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共立案20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0件;对6起破坏生态环境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环保、水务、国土等有关部门解决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堆弃、河道整治和恢复耕地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100余项,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了“新兴路菜市场销售三无标识食用油案”“利达农贸市场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公益诉讼案件9件,推动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市检察院积极同政府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出台办理食品药品的协作机制文件,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室,实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监督的常态化。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

去年,市检察院开展了文物保护、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监督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管理监督等活动,办理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国有财产,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实现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布亳州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通过科学部署、细致摸排、实地查看、督促履职等检察举措,指导蒙城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蒙城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未履行保护姜子牙庙文物国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文物部门依法保护了文物国有财产。

维护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

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作用,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保护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专项活动,深入摸排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了蒙城县过家和烈士墓保护案,该案是我省首例英雄烈士保护案件。该案的办理既推动了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又纪念缅怀了英雄烈士、保护了英雄烈士荣誉、弘扬了英雄烈士精神、实现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记者 汝平)

(责任编辑:bzbs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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