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酿事故 取保候审再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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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晚报-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一驾驶人因无证酒驾在取保候审期间,该驾驶人再次无证醉酒驾驶引发了事故。

2月24日晚上九点多,市交警二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谯城区赵桥乡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两辆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的三车事故。

事发时,贾某驾驶白色轿车自南向北行驶,违规超车,撞上了另外两辆车。“贾某超车时撞上了对面来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贾某向右猛打方向盘,又撞上了另一辆车。” 市交警二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孙志刚说。

三轮车驾驶人以及另一辆轿车的乘车人受伤。面对交警的询问,贾某只能出示一张车辆的行驶证,却拿不出自己的驾驶证。

在询问过程中,交警发现贾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随后将贾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4.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孙志刚介绍,因为贾某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事故当晚,交警部门对贾某采取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贾某已经不是第一次无证醉驾引发事故了。2018年12月21日,贾某无证而且醉酒驾驶该辆白色轿车,撞上了一名行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还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到三个月,悲剧再次上演。

“无证驾驶,同时又醉酒,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发生事故,肯定会从重处罚。”孙志刚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违反相关交通法规。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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