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说两句”咨询:请问安徽省4.5吨以下的货车现在还需要相关证照吗?
市交通局回复:交通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4日发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