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将于4月16日至5月底,对市教育系统和两家市属企业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亳州分校、市第一中学、亳州工业学校、亳州幼儿师范学校、市第十八中学、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
二、巡察内容
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国有企业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党委)政治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检查被巡察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检查被巡察单位聚焦发展教育事业或深化国企经营改革等方面落实情况,检查党组(党委)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方面。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驻地设信访接待窗口、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
(一)信访接待地址:市委党校1号楼105号房间(亳州市杜仲路699号);
(二)举报信箱:设置在市委党校南门、东门以及被巡察单位办公所在地门口;
(三)电子邮箱:bzswxcz@163。com;
(四)举报电话:固定电话0558-2805898,短信手机19956929070。
信访组受理来访的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根据有关规定,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亳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