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晚报-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谯城区医保局了解到,2018年谯城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申报时间于2019年4月30日24时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申报。
谯城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申报条件是2018年参加谯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患者本年度出院且已享受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的,经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扣除原合作医疗补偿起付线(多次起付线累计计算)、不合规费用和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后,余下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和补偿费用进行分段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其他享受综合医疗保障待遇人群实行出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无须再次申报。)
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请尽快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薛阁办事处,开发区居民到华佗中医院办理),申报大病保险。
如果对政策还想做进一步了解的居民,也可以到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致电中国人寿保险亳州分公司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