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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份到现在,一直有人在给我们打电话。”市民马传明反映,他的手机号码被人用来发布寻找失踪孩子的虚假信息,每天全国各地拨打他电话核实情况、索要红包的电话不计其数,让他不胜其烦。
姓名被冒用
马传明家住亳州高新区,今年3月17日,亲友转发给他的一则信息让他懵了。“是一个悬赏寻找孩子的信息,但留的联系人的电话是我的。”马传明说,他的孩子都已是成年人,根本没有一个5岁的孩子,“肯定是有人故意发布虚假消息”。
记者看到,信息中如下写道:“今天上午5岁儿子在双语幼儿园附近被人拐走了,儿子能说出他妈妈的手机号码 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抱走了,现我们家老奶奶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看到就转转吧,重谢20万元整。谁的群多大家帮忙转发一下,转发一次本人发红包200元,如果不发红包马传明死全家!”联系人就是马传明,电话号码也是他的。
从那天起,马传明的麻烦事就来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接连不断。“这个电话刚挂,另外一个电话就来了,多的时候一天能接近百个。”马传明说,有个别是来跟他核实情况的,更多的则是索要转发红包的,“如果不给,对方就骂骂咧咧的”。
疑同行恶搞
马传明介绍,他是出租移动板房的,号码是用来联系业务的,已经使用十几年了,很多人都知道。“这个消息出来的前两天,我和一个同行起过争执,但咱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使坏,不能乱说”。
不堪其扰的马传明选择了报警。亳州经开区派出所民警称,目前尚未发现有价值的证据,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
“到现在每天还能接到将近10个电话,大部分是索要红包的。”马传明说,冒用他名义的这则虚假消息不仅耽误了他很多生意,也让他的精神很崩溃,“一看陌生电话,想不接,又怕是来谈生意的,接了发现是来要红包的”。
冒用需担责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冒用他人姓名,都是对别人姓名权的侵犯。”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介绍,一旦找到冒用者,就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据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冒用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一旦确定侵权者,被侵权者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删除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孙涛介绍,至于因发布虚假信息造成的精神损害以及其他间接损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