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院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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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市中院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

建立涉黑恶犯罪财产刑快速执行机制,已判处涉黑恶犯罪分子财产刑2000多万元

亳州新闻网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扎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努力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判处涉黑恶犯罪分子财产刑计2446.8万元。

据了解,市两级法院在严审快判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同时,注重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规定;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准确适用刑法、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精准审理好涉黑恶案件,市中院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关于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扫黑除恶常见九种罪名的证据规则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证据指引;汇编九种罪名案例,指导全市法院精准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在审判过程中市两级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审理武振飞等15人涉黑案过程中,合议庭充分释法说理,11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系全面实行认罪认罚制度以来,安徽省法院首例且认罪认罚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据介绍,我市基层法院宣判的5起涉黑案件的41名被告人中有27人认罪认罚,占全部被告人的65.8%。

市中院还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和情况通报机制。对近年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对案件定罪量刑是否适当、有无漏罪漏犯、有无“保护伞”、非法收入处置是否适当等问题予以检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挖“保护伞”。全市法院共向市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96条,其中涉“保护伞”线索39条,数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市两级法院严格执行《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准确把握涉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情形,明确认定范围,理清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明确追缴、没收财产范围及证据标准,实现分类甄别、准确判罚、执行到位。市中院制定出台《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意见》,确保已生效的涉黑恶案件及时移送执行,实现快审快判与快执的对接。在我市扫黑办牵头下,市中院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涉黑恶犯罪财产刑快速执行机制。

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及时建立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工作台账,做到执行立案数、已结案件数、财产刑实际履行数额、违法所得实际追缴数额“四个清楚”。全面清查已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查清进入执行程序前缴纳数额和执行数额及违法所得的实际追缴情况,按照应执尽执的标准,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迄今为止,全市法院共判处涉黑恶犯罪分子财产刑共计人民币2446.8万元。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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