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亳州市谯城区召开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劝耕贷”调度会,对已实施的三个乡镇22户“试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研判,全面推进助农惠民政策“试点”抓落实工作。
据了解,实施“劝耕贷”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升级、农民发展、农村进步的重要举措。是由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按照资源联合开发、信贷集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要求构建起来的,且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2018年底,谯城区设立了“劝耕贷”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今年初选择了大杨、立德、 双沟三个农业大镇作为“试点”,2019年争取实现全区“劝耕贷”业务乡镇全覆盖,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益率达到30%以上。
为积极推进“劝耕贷”试点工作,明确了区财政牵头并组织,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全力支持配合,区金融监督部门抓实协调等工作职能,按照《方案》要求,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村集体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担保的贷款范围突出在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劝耕贷”额度一般在10-200万之间,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6.42%(含担保费率)。
目前,全区在双沟、立德、大杨三个乡镇开展“试点”业务工作,已发展“劝耕贷”对象22户,初步贷款达1200万,正在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拟在全区推开业务办理工作。(胡建坤 丁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