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兼职村干部管理,打造专职化村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涡阳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兼职问题的意见》,着力整治村干部兼职行为。
为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鼓励各类优秀人才依法进入村干部队伍,该县要求,兼职村干部需由所在乡镇党委征得原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兼职村干部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领取财政供给的基本报酬(工资)和绩效报酬(工资),不得同时领取两份财政供给的基本报酬(工资)和绩效报酬(工资)。兼职村干部不承担原单位(岗位)工作,与原单位业务脱钩,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等制度。
该县明确规定,凡存在兼职问题的,必须清理到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清理工作完成后,凡再发现兼职兼薪及不能按照规定在村在岗工作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兼任村干部原单位为国有企业的,参照财政供给单位执行。凡发现兼职村干部同时领取两份财政报酬问题,依法依规追回其中一份财政报酬,并追究所在镇、村及村干部本人责任。凡发现兼职村干部未与原单位(岗位)业务脱钩,责令其辞去一个岗位工作,并追究所在镇、村及村干部本人责任。限期清理村干部兼职兼薪和兼职村干部不能按照规定在村在岗工作等情形。
同时,该县还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狠抓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着力选优配强基层带头人,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高质量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