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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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我市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亳州新闻网讯  8月1日至9月15日,我市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确保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

记者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了解到,排查范围为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和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是古建筑、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排查期间,有关部门将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据了解,整治重点包括电气安全隐患,如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等;用火安全隐患,如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等;燃香烧纸隐患,如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帛)等;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如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如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等;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如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排查,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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