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城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积极探索社保兜底工作新路子,建立以城乡低保为主体,专项救助为辅助,政策配套、运作规范、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发挥了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城乡低保“保基本”。该局不断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结合《聚集行风》、省委巡察、扶贫暗访反馈意见和市长、县长热线群众反映的问题,制订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领域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建立与扶贫办信息定期交换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切实发挥了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12年连增。1-9月,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0143户、351724人,发放低保金13093.554万元。
二是临时救助“解急难”。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建立健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畅通困难群众报告急难情况和申请救助渠道,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将2300元以下小额临时救助金委托镇(街道)直接发放,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及时性、时效性,切实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截至目前,临时救助1557人次,打卡发放救助金539.81万元。
三是专项救助“助特殊”。实施敬老院提升工程,加大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力度。开展敬老院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提升院容院貌。配备专业护理床位,提高照料护理服务水平。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55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80人,占比30.07%,发放供养资金2059.82万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面对面走访活动,及时掌握各类儿童生活学习情况,解决各类儿童遇到的问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孤儿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900元,1-9月累计保障社会散居孤儿4343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90.87万元;集中供养孤儿404人次,累计发放资金52.52万元。按照“有进有出、有增有减”的原则,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困享受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34人,累计发放资金625.5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人数为12467人,累计发放资金594.452万元。强化对主要交通路口、火(汽)车站、繁华街区、地下通道、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8人次,其中省内73人次,省外1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5万元,通过寻亲甄别查找信息、亲属接领护送等形式共离站返乡49人次。(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