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2月3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 泉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二年);
李 琳为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李 琳的亳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孙同林的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12月3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 泉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二年);
李 琳为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李 琳的亳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孙同林的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