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亳州市本级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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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亳州市本级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市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进一步拓展管理思路,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但仍存在着资产总体情况家底不清、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管理意识不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职能和管理主体责任,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员,切实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要认真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摸清家底,完善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逐步构建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要分类建立健全行业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的配置资产;健全消化不良资产的处置办法和措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认真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列入审计、预决算编制的重点内容。要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共享共用机制,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确权工作,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管理,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依托信息化,持续推进资产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切实完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监督功能。努力把国有资产总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纳入财政部门的有效监控,切实实现资产管理全覆盖。逐步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认真解决新增资产漏记、少记账的问题,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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