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多举措开展类金融机构重点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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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我市多举措开展类金融机构重点监管工作

引导民间资本融资“阳光运营”

亳州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多举措开展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等类金融机构的重点监管,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融资“阳光化”,聚焦开展“小微”“三农”业务,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做好机构改革职能承接。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三类机构的监管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做好三类机构的监管职能承接工作,确保监管工作不断档。

加强类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今年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行业监管培训,每月安排专人对类金融机构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向所在辖区监管机构下达工作提示函,并及时组织核查,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今年累计根据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下达工作提示8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开展两类机构年度现场检查。根据统一部署,今年4月至8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先后印发相关通知,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范围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全面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开展专项摸底整治清查。根据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上半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相关文件,组织县区监管部门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领域开展专项摸底清查和整治工作。10月,该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领域扫黑除恶整治金融乱象专项检查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经过摸排整顿,今年以来,全市已注销非正常经营典当企业1家,2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2家被列入异常经营企业名录。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11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对省级部门随机派发的典当、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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