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异地就医患者可医保先行垫付 疑似患者纳入特殊政策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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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医保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截至1月30日,全省16个市级统筹地区以及省本级共向省内132家定点医疗机构合计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2.41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三个确保”,全力全面做好救治保障工作

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报销政策。通过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将疫情防治需要的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对确诊患者救治费用实施综合保障等举措,实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三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春节假期保障工作平稳有序。

1月23日,安徽在全国率先向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医疗机构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720万元。截至1月30日,全省16个市级统筹地区以及省本级共向省内132家定点医疗机构合计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2.41亿元。

疑似患者纳入特殊政策保障范围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将临时新增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月26日,我省在全国率先临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1项用于疫情防控诊疗救治保障,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并于1月27日开始执行,有效缓解医疗机构救治资金压力。

同时,扩大特殊政策保障范围,将特殊政策保障范围从确诊患者扩大到疑似患者,明确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解决,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相关资金视情给予适当补助,解决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由就诊医院向就医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患者信息,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为促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对于转外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是要承担一定的转外支付比例调减的,而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是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的。

实施医保先行垫付政策。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费用属于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医保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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