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拖欠农民工工资
不得参与投标
市公管局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共资源管理局了解到,为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引导企业诚信投标、诚信履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公管局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多措并举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市公管局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建立分管局长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办,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市公管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限制参与投标。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市公管局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中标企业要设置农民工工资专户,建立健全劳资专管员制度,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进行严格限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市公管局严格落实《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不定期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移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理。2019年,开展标后联合检查11次,其中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2次,检查项目60个,印发工作通报11期,通报问题13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