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确保今年完成剩余的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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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183件群众信访问题均已验收销号;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市的144件群众信访问题已验收销号143件,剩余1件;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883件群众信访问题已验收销号863件,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这是记者从4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28项问题,其中入河排污口整治、砖瓦窑场废气治理、小洪河水污染防治等2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剩余的7项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一是“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目前正在督办相关县区彻底解决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同时通过“全面参与·环保风暴”等不断起底整治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二是“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目前全市5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谯城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市经开区道东片、涡阳县经开区已实现集中供热,蒙城县经开区、利辛县经开区集中供热正在推进建设。

三是“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目前正在通过不断加强“河长制”巡查,推进各支流沿岸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强化上下游联防联控等措施,促进淮河支流水质不断好转。

四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目前正在通过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集中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后期管护等措施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任务。

五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我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均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正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六是“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我市正在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五控”措施,力争完成2020年细颗粒物(PM2.5)和控制目标。

七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我市现有市垃圾焚烧厂一期、涡阳县垃圾填埋场二期、蒙城县垃圾填埋场、蒙城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利辛县垃圾填埋场等5座集中垃圾处理厂(场),总处置能力2633吨/日,基本满足城市和周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市垃圾焚烧发电二期(600吨/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200吨/日)、涡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00吨/日*2)、利辛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00吨/日)正在加快推进建设。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市5项问题,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流于形式”“魏岗镇工业区金刚石企业环境问题”等2项个性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够深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力”“落实整改不严不实”等3项共性问题正在通过提高政治自觉、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培训教育、严格“约法三章”,坚持“只搞真的,不高假的”,规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党政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183件群众信访问题均已验收销号。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市的144件群众信访问题已验收销号143件,剩余的1件为“亳宋河古井镇段水污染问题”,目前已加强了亳宋河上下游联防联控,开展了沿岸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了张集村、吕楼新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亳宋河水质已达到Ⅴ类以上,计划本月底前,待新建的柳行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式投运后进行整改验收。

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4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2项,剩余的6项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一是“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8个问题整改工作满足于就事论事,有些问题整改标准不高”,待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并全部通过省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销号;二是“柴油货车污染整治”,目前正在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开展油、车、路全链条治理;三是“砂石料场和建筑垃圾堆场整治”;四是“城镇建筑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薄弱”,目前正在持续推进砂石料场污染整治和规划布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度;五是“五条河流沿岸农作物种植面积大,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大”,目前正在持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小麦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措施;六是“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与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仍有一定差距”,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涡阳县、利辛县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

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883件群众信访问题已验收销号863件,正在推进整改20件,计划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23+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2019年国家和省交办的10个、我市自行摸排的44个“23+N”突出环境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整改验收。

另外,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核验,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大气污染防治帮扶组指出问题、督查发现问题及行业大排查发现问题等分成ABCD四类,依托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管理系统平台,不断查找、整改问题,实行“县区整改初验、市级核查验收”动态销号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已纳入清单管理生态环境问题34736个,已按时间节点通过市级核验29571个,整改核验达标率85.13%。

今年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16个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21件群众信访问题制定月度目标和计划,倒排工期、科学统筹,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验收。

近期以来,我市加强督查考核。继续坚持定期调度、动态管理、核查督办等制度,将常态化周调度、周暗访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薄弱环节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已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210个群众信访整改落实情况后督查,对发现的84个整改不彻底、污染反弹、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已交办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依法查处。

全面开展整治。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全民参与·环保风暴”、市长热线等信访举报渠道,全面系统排查超标排污、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目前已查摆出问题59个,已完成整改20个,正在按照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对标对表进行整改29个。

构建长效机制。对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涉及的7992个具体点位进行了动态更新,正在组织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一轮全面巡查帮扶,巩固整改成效并建立起动态环境监管正面、负面清单,对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正面清单点位,后期将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或免于现场检查;对污染重、风险高、易反弹、守法意识弱的负面清单点位,后期将加大暗访检查频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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