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四举措落实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 助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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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蒙城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各项政策,精准认定各类救助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全面摸底排查,落实兜底政策。县民政局围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坚持“应保尽保、不落一人”的原则,开展社保兜底清零工作。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的工作要求,6月底前完成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保兜底情况全面摸排工作。二是调研指导。由局班了成员带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派驻乡镇联系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包保乡镇开展调研指导。三是精准施策。截至目前,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01人,享受民政社保兜底政策的共有2018人,其中低保1827人、五保116人、孤儿75人(低保、五保、孤儿互不重复),乡镇对不能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83人作了说明。

聚焦特殊群体,及时解决困难。一是县民政局主动对接县扶贫开发局,开展信息比对,掌握“三户一体”的社会救助信息,及时反馈各乡镇,做到了民政局、扶贫局、乡镇三方信息及时互通。二是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及时把符合低保政策的“三户一体”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坚持整户施保,已是整户施保的可视其家庭状况提高保障类别。对未纳入保障对象的“三户一体”进行调查核实,建立监测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一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573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三户一体”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对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四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充分发挥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乡镇采取“先行救助”方式及时解决“三户一体”救助对象生活困难。

目前全县“三户一体”共5898人,其中已落实社会救助政策3647人,未享受待遇对象2251人全部纳入监测台账。

调整救助标准,提升保障水平。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统筹标准由585元/人/月调整为628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17元/人/月,分散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500元/人/月,集中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仍执行700元/人/月。此次标准的提高将惠及全县40000多名城乡低保人员,5000多名特困供养人员。

加大改革力度,回应群众关切。全县开展低保及特困供养审批权委托下放以来,县民政局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不断强化乡镇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着力提升民政兜底工作精细化水平和社保兜底保障精准性。6月份,全县新增低保对象919人,减员655人。

全县未脱贫贫困户2101人中,已兜底保障2018人。脱贫监测户635人中,282人享受低保、3人享受五保、2人享受孤儿。边缘户2709人中,1096人享受低保、10人享受五保、3人享受孤儿待遇。老弱病残孤个案共453人,经核实并办理低保待遇311人,7人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其余经乡镇核实后均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对象。 (吴胜)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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