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爱花夫妻”,见别人店门前的盆景好看,屡次将别人家的花卉盆景搬回家,终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经谯城区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7月,被告人王某某、池某某多次到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弘达中药种苗公司门前,将被害人韩某某放在门口两侧的绿植花卉盆景盗走。
另查明,2015年9月21日,王某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1年6月29日,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池某某结伙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均系前科,应从严惩处;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又认罪认罚,均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池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作者:袁园 李锦文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