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开展《民法典》特色系列宣传活动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开展特色民法典宣传活动,立足税收职能,把民法典与税法相结合,向公众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调整关系等,运用新媒体制作微信推文5期。以1期1个漫画故事的方式,用轻松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把法律条文解读给公众,着重解读了代管人责任、遗产继承、代位权与撤销权、行政征收和征用补偿、技术转让等热点问题。

系列推文在安徽税务、安徽普法、亳州税务、亳州微普法、亳州经开发布等微信公众号相继刊发和转载,点击阅读量累计超过4万人次。区税务局通过系列宣传推文,致力营造全社会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热潮,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为建设法制亳州贡献税务力量。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