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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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7日下午,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宣传教育组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和“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对花戏楼街道全体纪检委员“小微权力”的监督开展培训。

培训会围绕如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权必有责、有责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紧盯13个重点事项的27项权力,围绕权力运行形成145条责任清单和110条监督清单,阳光公开、“三资”管理、医疗保障、民政救助、精准扶贫、征地拆迁等重点事项开展,强化风险防控、运行监督和问题查处,推动监督向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延伸,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培训会强调,加强“小微权力”风险防控。乡镇是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小微权力”工作的协调推动,用好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清单,确保村(居)“小微权力”正确行使;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村级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职尽责,当好监督员,推动村(居)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加强对口督查、指导,推动“小微权力”公开透明;严肃惩处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营造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李蕊  吴坤)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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