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91件,完成全年案件任务的100.6%。其中办理刑事案件3508件,占比55.76%,社会律师办案5510件,占比87.59%,诉讼案件占比98.21%,办结案件5182件,结案率82.37%,办理农民工案件578件,为农民工讨薪1346万。
扩大援助范围、降低法援门槛。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以及就业、就医、就学等与民生有关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精准扶贫困难家庭成员遭遇侵害或民事纠纷的纳入法律援助对象,把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和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的标准扩大到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强化考核措施。出台《亳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修改了《亳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制定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月度考核、排名细则。层层加压,细化任务分解,对各实施单位进行“双月考评、季度督查、季度通报”制度,对落后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提升宣传广度。多途径宣传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范围、申请方式、联系办法。利用评选出优秀案例中的真人真事,进行法律援助成果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提高服务质量。全市5个法律援助中心全部按照“3+X” 模式设置服务事项,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旁听庭审、案件回访以及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前、案中、案后跟踪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受援人满意度。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好受援人的同时,也有服务好法律服务工作者。
(记者:武景 编辑:奚婷 审核: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