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自己是一名将近古稀之年的老人,却专门骗取以拉货为生的中老年人群体的辛苦钱。近日,殷某某骗取36名被害人共计1万多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11日10时许,在市区望汤阁,殷某某以让被害人王某为其拉货,再谎称自己“带的钱不够买货”为由,骗取王某现金200元。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殷某某针对中老年人群体,在市区内以拉货付酬为由骗取王某等36名被害人信任,再谎称带的钱不够买货,骗取受害人的钱财,每次骗取现金数额为60元至700元不等,骗取钱数共计10926元。
另查明,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告人殷某某现金人民币305元,已返还被害人。被告人殷某某家人代殷某某退赔剩余全部损失,取得23名被害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