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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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谯城区围绕药品采购、配送和费用支付等方面,开启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谯城区对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试点开展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村卫生室按照需求上报采购计划,乡镇卫生院作为采购主体,负责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落实“一村一单”采购制度。区医保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严禁平台外采购药品。

每月上旬,配送企业凭发票、药品配送清单、医疗机构委托付款单、医疗机构验收入库证明,到区医保局结算上月药品货款,区医保局将在月底前完成审核、付款工作。

据介绍,药品配送企业原则上要保证基本药物及时全部配送到位,因特殊药品不能及时配送的,必须及时书面向医保部门反馈,否则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如发现医药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则将该企业列入药品集中采购黑名单,取消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格。

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改革试点工作将有利于缩短药品货款结算周期,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降低医药企业运行成本,提高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性,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稳定供应;有利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规范管理,通过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药用药行为;有利于减少药品采购环节的权力寻租,保障药品采购人员的依法廉洁从政,切实净化药品流通环境。

通讯员:梁宁宁 高思晨 

记者:曾莹莹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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