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实施质量标准体系 提升履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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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年来,市政协通过建立委员履职质量标准体系,激发了委员的履职动力,有效提升了履职质量。

围绕推进政协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什么成效”转变,市政协开展了“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五大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出台《政协亳州市委员会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对协商活动、调研视察、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等重点履职成果进行质量评价。

把严建言献策材料准入门槛,重点议题协商的调研报告由主席会议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调研、闭门造车、网上下载的发言材料,一律不安排发言、不予印发。

对于列入书记、市长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实施系列提案并案再造、再调研、再提升,切实打造提案精品。

质量标准体系的制定实施,有效提升了履职质量。去年市政协履职成果被市领导35人(次)作出批示,300多条意见建议被采纳落实。关于《建议加快构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防范返贫长效机制》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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