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督查通报” 提升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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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在对汤陵街道办事处在岗在位情况督查时,发现该街道环保所的人员未签到且没有请假手续,有时候人在也未签到。第六协作区向汤陵街道办事处发出了督查通报【2020175】。

收到督查通报后,汤陵街道找出原因,迅速整改,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签到制度。第六协作区自成立以来一直把督查通报作为“监督的再监督”的重要手段,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指导被监督单位,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

为将督查通报落到实处,防止督查通报“一发了之”,第六协作区严格按照“谁具办、谁督办”的原则,承办人员负责对被督查单位、个人全程指导督办和回访,重点针对督查报告执行情况、限时整改情况、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及时全面整改,让督查报告在“带电”“长牙”中落地,避免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 (高小珂  吴坤)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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