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公益职能 守护美好生活 市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益诉讼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亳州新闻网讯 12月1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亳州市“立足公益职能,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公益诉讼检察有关情况。

据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27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92件,提起诉讼60件。其中,2018年立案279件;2019年立案489件;今年1至11月份,共立案506件。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1件,占立案总数的48%。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近百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00余万元。

积极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和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监督活动,坚决捍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12件。对安徽某实业有限公司,韩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注药注水猪肉案,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主张赔偿损失达2000万元并提出10倍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该案被高检院挂牌督办。

积极开展保护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开展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监督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管理监督等活动,办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国有财产,实现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蒙城县检察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排查,发现部分租赁户存在伪造申请材料、不缴纳租金以及转租等问题,该批案件正在办理中。

认真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维护英烈权益。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已立案15件,分别办理了全省首例诉前程序、诉讼程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省首例诉前程序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蒙城县过家和烈士墓保护案,在新华社、最高检“两微一端”发布,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典型案例,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经典案例。今年“八一”前夕,市检察院向市级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部门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助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治理能力提高。

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定期调度、指定“等”外领域试点院等方式,积极稳妥进行“等”外领域探索。先后办理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等”外领域案件37件。其中,蒙城县检察院办理的姜子牙庙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系该领域全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持续关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涉疫情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重要线索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处理,稳妥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共摸排涉疫情案件线索5件,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奋力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亳州篇章,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