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决定》)下达后,我市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
本次行动组织对全市全河段进行拉网式排查。聚焦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堆垃圾固废、非法乱建乱搭、非法开釆砂石和取水、乱排乱倒污水、非法设置矮围捕鱼等行为,以及河道存在的水面漂浮物、阻水水草等问题,制定问题台账,开展清理整治。
本次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河道警长”和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的作用,实行联防联控联治,确保行动成效。通过“清河行动”的开展,努力解决河道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问题,围绕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目标,打造人们群众满意的幸福河。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级河长、河长办考核内容,特别是对突出涉河违建、非法围河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
通讯员:陆漫莉
记者:汝平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