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小微权力”清单让社区(村)级监督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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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去社区(村)监督没有固定的目标统一的清单,不知道社区(村)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现在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不仅方向明确了,思路清晰了,腰杆儿也直了。

为了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谯城区纪委监委列出145项“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包括阳光事项、日常管理、村级招投标管理、“三资”管理、党务等13类27项内容,划清村级110项责任清单,着力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倒逼村级权力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基层腐败的土壤。

第六协作区要求社区(村)按“三有””四配备”的标准建立独立固定房间的纪检工作室,村级纪检员按照工作手册上的要求,加强日常学习、熟悉职责、权利、应知应会等内容,做到学用结合。建立基础工作台账,记录工作笔记,认真制作,及时更新、规范归档村两委干部廉政档案及本村政治生态画像,并报乡镇、协作区存档;压实村级纪检委员“小微权力”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

下一步,第六协作区将按照谯城区村级纪检原工作手册的要求,将基层监察职能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巷阡陌,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颜飞 吴坤)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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