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即将进入产销旺季,同时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多发期、易发期。我市公安机关强力部署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年终岁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
2020年以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累计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8起,行政处罚21人,受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共计8起,行政处罚11人。
2020年12月12日,谯城公安分局古井派出所在日常清查工作中发现,辖区一超市为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迅速组织警力对该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烟花28筒,各类鞭炮53盘。经调查,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程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020年12月13日,谯城公安分局沙土派出所在日常清查行动时发现,辖区一超市为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沙土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该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烟花10筒,各类鞭炮130盘。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蒋某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蒋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火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