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增强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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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蒙城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服务宗旨,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强化保障。自今年7月份起,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月585元提高到628元,增幅7.3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年4310元提高到6000元,增幅39.2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8400元,增幅16.67%。截至12月份,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2206户46141人,农村低保覆盖率4.1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252户30140人,占低保对象的65%。城市低保对象1006户1745人,城市低保覆盖率0.55%。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2385.94万元、城市低保金1011.59万元。

建立机制。联合扶贫局出台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监测预警机制,一是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基本生活状况。二是密切关注低收入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状况。三是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完成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保兜底情况全面摸排工作。调研指导,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派驻乡镇联系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包保乡镇开展调研指导。精准施策,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对符合低保政策的“三户一体”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建立监测台账,已落实社会救助政策3647人;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全县未脱贫贫困户2080人中,1990人享受了社会兜底保障。对57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一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救助加速。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深度融合,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适当缩减中间环节,实现全县低保无纸化审核审批,时限缩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健全“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受理机制,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每个乡镇(街道)拨付不低于2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2020年以来,全县累计临时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495人次,发放救助金552.85万元。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42万元,已打卡发放23.2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01人。五保供养对象5402人,累计发放供养资金3640.28万元、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54.52万元、五保户丧葬补助资金84.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2206户46141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2385.94万元。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7530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3911人。全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959.09万元。12月份,全县共享受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1571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98.07万元。

应保尽保。开展农村低保重新甄别和动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大数据,对低保对象的收入、户籍、车辆、住房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把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提交扶贫部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动态管理,应保尽保。2020年共新增低保对象4778户9273人,退出1609户3708人。

专项治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印发《蒙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2020年共排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22206户46141人。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131人,将“关系保、人情保”消除在萌芽状态。民生资金规范使用、惠民政策的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改进,取得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效。

及时核对。严格规范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程序。依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做到“入保必核”。完善退出机制,动态调整保障对象,利用“大数据”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确保“应退尽退”。2020年1-12月份,全县累计新增低保对象9723人,核销3708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46110人次,出具预警报告126113人次。(吴胜)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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