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案人:九三学社市委会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我市自2012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把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工作,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流转、农业结构调整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全市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622.4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实现在全市264个贫困村全覆盖。
我市是产粮大市,农业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灌溉面积萎缩现象较为普遍。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我市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深入项目区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勘察,科学组织规划设计,充分征求当地干部群众、种粮大户、流转企业,项目所在乡镇,以及国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合理意见,确保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建设内容合民情、顺民意。我市构建了县级土地整治机构和乡镇政府的“双业主”工作机制,明确“双业主”建设职责;明确工程招标形式,鼓励建立跟踪审计、第三方质量检测制度及多部门项目融合的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制度。同时,建立乡镇、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村民代表“五级监管体系”,安排群众监督员全天候在项目现场巡回督导,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我市坚持项目“建管并举”,单列后期管护资金,签订工程管护协议书,将建成的项目区及时移交所在乡镇管理,同时利用节余资金对项目区进行提升整治,最大程度做好管护文章,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益。
我市坚持统筹实施,注重做好结合文章。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近年来,全市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了谯城区十河镇大周村等一大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成为周边兄弟省市参观学习的典范。与土地流转相结合,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小块地并大块”,减小农民耕作半径,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吸引了一批农业发展公司、种粮大户、养殖大户流转土地“筑巢”创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优先在贫困村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进程,助力贫困村脱贫致富,目前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实现在全市264个贫困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