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蒙城县四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一是县民政局提前造册,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确保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金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情况,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一是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大排查。按照“全覆盖”、“一个不漏”要求,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排查。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节日期间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强化领导和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组织开展巡访慰问。一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巡访探访。组织人员对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因亲属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逐人逐户开展摸底排查和巡访探访,全面掌握其基本生活、住房安全、御寒物资等情况,建立信息台帐,及时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二是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巡査救助行动。由民政牵头,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巡查救助组,在城区、集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拉网式巡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安全过冬。
加大急难救助力度。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二是简化优化办理程序。发挥乡镇(街道)联审联批机制作用,对资料齐全的低保、特困申请家庭,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扶贫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对疫情原因,造成务工就业等受到影响导致收入下降、生活困难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对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