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人买的是拆迁安置房,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吗?
答: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的,在进行完不动产权籍调查并编好不动产单元编码后,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规定,则买受人需要完善用地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