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营造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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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根据中共安徽省纪委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的《关于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调整为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驻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相应扩大到派出机构。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后,原派驻到县区分局的纪检监察组已撤回。

据悉,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4名,实有人数3名,市生态环境系统含三县二区共计5个派出分局,目前分局实有人数268名。因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少,监督单位多,县区分局人员多等原因,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延伸监督不够,监督管理存在盲区,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向市纪委监委报告,请求解决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县区分局监督薄弱问题。

收到市生态环境局的报告后,市纪委监委迅速研究,发出关于向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通知。通知明确,由县区纪委监委向生态环境分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各县区纪委监委负责,报县区编委会批准后,明确一个现有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本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亳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各县区纪委监委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报告本县区生态环境分局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

“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后,由县区纪委监委向生态环境分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这在全省是创先之举,解决了县区分局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有利于生态环境系统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利于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有利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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