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强化乡镇财政监管经费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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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立规矩定办法,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与管理,全过程突出绩效优先,切实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据了解,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的管理与监督,谯城区财政部门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安徽省财政厅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十二条,办法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使用的范围,并列举不得使用的“负面清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支出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其他经费支出挤占和挪用,经费支出要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符合“三重一大”议事要求的支出项目,要遵照此项规定。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使用管理要坚持“统筹安排、厉行节约、以奖代补、注重绩效”原则。同时区财政部门要在年终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违规、超范围支出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李玉贵

(责任编辑:范奔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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