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闲暇之时,都会带着亲朋好友到电影院共度欢乐时光。然而,电影放映期间,盗摄现象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人将照片和小视频发到朋友圈分享。虽然多数是无意行为,但这些行为已经造成了侵权。
放映期间不少市民屏摄
4月10日晚上,记者购买了一张《我的姐姐》的电影票,来到市区一家电影院观影。适逢周末,整个影院内的上座率达到七八成。在电影开场十五分钟左右时,坐在记者前排的观众掏出了手机,打开相机功能开始拍摄,手机屏幕刺眼的亮度和拍照声音都严重影响了周围观众的观影体验。
记者采访了坐在同一排也在看电影的小杨。她表示,清明小长假期间,身边很多朋友都去看了电影,一时之间,朋友圈还真有不少人分享电影截图和小视频,但他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前阵子,我带孩子到电影院观看电影,原本只想拍个照片发朋友圈记录一下,但朋友圈发布没多久,就有几位朋友留言劝我删掉,当时自己还纳闷,难道看个电影还不能拍照纪念一下吗?”在听了朋友的解释后她才明白,原来对于很多影迷来说,屏摄是大忌,不仅不文明,而且已经造成侵权。
多数市民不知屏摄侵权
“我平时很喜欢去电影院看电影,但是从来都不知道拍照发朋友圈是侵权行为。”采访中,市民李小姐惊讶地说。经过记者提醒,她才反应过来,每次电影在开场前,大荧幕上都会有“反盗摄”几个大字,但自己从来没有在意过。不仅仅是李小姐,记者采访了数十位影迷,有七八成人都不了解该行为属于侵权,并表示以后一定注意,以免构成盗摄。
提到盗摄,一些市民也产生了自己的疑问。讨论最多的还是盗摄的定义和范围,还有一些误解和疑惑:“我观影时拍一张电影照片发朋友圈,是不是盗摄?”“一直录屏当然是侵权,但我只拍张照片发在社交平台也是在帮电影做宣传啊?”等等。
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就此回复:是!而且一定要注意了,只要有拍摄行为,就是侵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对以电影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观影者支付电影票款,对应享受单人观看影片的体验服务。但不能认为只要支付了票款,就可无限享有或向其他人分享电影的内容。此行为实际上侵犯了电影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将拍摄的照片发送朋友圈,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损害公共利益,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处以罚款、没收相关材料及工具等处罚。
禁止盗摄更需观众自觉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电影院的相关管理人员表示,电影在放映时,他们会有工作人员到影厅内巡逻,如果发现不文明盗摄行为会及时上前进行制止。“但是我们也不可能整场放映时间一直是看守状态,这就要求观众们要自觉。”一位工作人员说。
在被普及了盗摄不文明的概念之后,许多观众也表示,以后看电影时不会再出现类似行为。电影从业人员认为,盗摄现象的存在主要是由于观众不了解这种行为属于不文明的范畴,相信大家了解了之后会变得自觉,不会故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