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警方破获首起黑客类案件

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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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 “两天之内被人搞走了30多万,当时真是欲哭无泪,难受得几天吃不下饭。”4月8日,前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领取30余万涉案现金的王先生向民警说道。

日前,谯城区古城镇居民王先生被人侵入其经营的虚拟商品交易平台,以修改商品价格的方式非法获利,造成王先生30余万的损失,3月22日,王先生来到亳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报案。

网安支队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勘验,提取相关电子证据。通过细致调查,警方最终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网上的真实身份,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在苏州某地的住址。

3月24日,网安支队组织民警,驱车九个半小时连夜奔赴嫌疑人住地。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缪某某抓捕归案并带回亳州。目前,缪某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后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思想沟通,成功说服嫌疑人家属赔偿王先生3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4月8日,民警将追回的30余万元涉案资金进行了返还。“接到警察同志返还涉案资金的电话后,真是激动得睡不着,没想到这钱还真的追回来了,一分不少,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王先生控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警方提示: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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