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隔夜酒”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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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4月13日早上,一名司机因喝“隔夜酒”涉嫌酒驾,被交警发现并查处。

当日上午7时许,正值早高峰期间,市交警一大队汤陵中队交警在市区古泉路与新华北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车速缓慢,造成后方拥堵。见此状况执勤交警立刻上前了解情况,只见驾驶员身穿一身睡衣,见到交警后神情紧张。

打开车窗后,车内传来浓重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面对交警询问,驾驶员表示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以为睡了一夜没事了就出来拉货,没想到体内还留有酒精。

针对驾驶员饮酒驾驶行为,交警将对他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半年、罚款15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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