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50处(件)革命文物载入省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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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首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我市50处(件)革革命文物被载入名录。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7处,可移动革命文物33件。

据介绍,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新四军第四师司令部旧址、捻军会盟旧址、张乐行故居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皖北烈士陵园(五里庙烈士陵墓)、新四军游击支队“一大”会议旧址、新四军第四师联络站旧址、刘朝栋起义旧址、辉山烈士陵园、利辛县烈士陵园(利辛烈士墓)、马店烈士墓、苏湾烈士墓、罗会廉烈士墓、过家和烈士墓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雪枫井、阜北县革命旧址、刘家集烈士陵园(城北镇烈士陵园)、杨玉林烈士墓等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可移动文物,包括一级文物德政碑1件,二级文物张震题词3件,三级文物国务院奖状1件、刘茵马鞍被1件、革命纪念章及证书一套19件、革命纪念章一套8件。

市文物保护发展中心表示,我市将进一步摸清全市革命文物资源底数,加大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力度,加强革命文物日常管理,提升革命文物展陈水平,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记者 李鹏  通讯员 卢鑫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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